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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关于适龄青年结婚奖励资金发放的补充通知(吕民发[2024]34号)

更新时间:2025/1/12 15:41:10

[转]吕梁市民政局
关于适龄青年结婚奖励资金发放的补充通知
(吕民发[2024]3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

  为确保平稳有序推进适龄青年结婚奖励资金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适龄青年结婚奖励资金领取条件中所述年龄以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女方为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二、结婚奖励资金在结婚登记窗口以现金装红包的形式现场发放。

  三、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吕梁的,符合其他奖励条件的,予以奖励。

  四、2025年1月1日起,婚姻登记实行“全省通办”,符合适龄青年结婚奖励资金领取条件的夫妻在领证窗口直接领取,不附加其他条件。本县(市、区)自行提标部分除外。

  五、2025年1月1日当天,全市婚姻登记窗口正常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各县(市、区)民政局要做好充分准备,正确宣传引导,合理安排人员值班值守,加强现场秩序维护。

  特此通知

  吕梁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6日

(本文源自:吕梁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lvliang.gov.cn/llxxgk/zfxxgk/xxgkml/gbmwj/mzj/fdzdgknr_55094/zcwjjjd_55098/202412/t20241227_19238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