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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6]16号)

更新时间:2026/3/5 8:52:49

[转]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26]1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5元。

  各县(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日

(本文源自: 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ngzhou.gov.cn/col/col1229051171/xszfwj/art/2026/art_f2f1c2500b4641229f2e2220a7fcff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