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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雅民发[2024]89号)

更新时间:2025/2/10 19:44:51

[转]雅安市民政局等部门
关于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雅民发[2024]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经五届市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调整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98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97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104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834元/月。以上标准从2024年7月起执行。

  特此通知。

  雅安市民政局

  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雅安市财政局

  雅安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雅安调查队

  2024年12月4日

(本文源自:雅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yaan.gov.cn/gongkai/show/c4f3b0f32b91f7b846a5e70342538e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