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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殡仪服务机构收费项目指导目录(九民字[2024]64号)

更新时间:2025/1/14 20:46:52

[转]九江市民政局、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九江市殡仪服务机构收费项目指导目录》的通知
(九民字[2024]64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发改委,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有关部门,市殡葬事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殡仪服务机构收费项目,科学合理制定服务收费价格,根据《江西省定价目录》《江西省殡仪服务规范》,制定了《九江市殡仪服务机构收费项目指导目录》,现印发实施,请各地对照如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坚持惠民利民

  全面落实惠民五项免费政策。全市殡仪馆全面下架4000元(含)以上骨灰容器。休息厅、候灰厅(含空调、电视、桌椅等)服务应当免费提供。鼓励出台惠民、便民举措,让利于民。

  二、严格行风建设

  严格落实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要求,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诱导丧事消费、销售封建迷信用品、虚开伪造火化证、与中介机构勾连欺行霸市、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不得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或采取附加费用等方式限制丧属自带文明丧葬用品。

  三、从严管理市场调节价殡仪服务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将重要的殡葬延伸服务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不得在公示、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服务,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不得实施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违反公平原则进行捆绑搭售、设置最低收费或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变相提高殡葬用品及服务的价格。

  附件:九江市殡仪服务机构收费项目指导目录

  九江市民政局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附件:九江市殡仪服务机构收费项目指导目录

  一、政府定价

  (一)遗体火化

  (二)遗体接运

  (三)骨灰寄存

  二、政府指导价

  (一)遗体搬运

  遗体人力搬运

  (二)遗体保存

  1.遗体清洗消毒

  2.遗体穿衣整容

  3.冰棺出租

  4.遗体冷藏防腐

  (三)遗体守灵

  灵堂(吊唁厅)租用

  (四)遗体告别

  告别厅租用

  (五)骨灰容器

  三、市场调节价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一)鲜花服务

  (二)丧葬用品

  (三)礼仪服务

  (四)遗物焚烧

  (五)灵堂布置

  (六)租赁服务

(本文源自:九江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jiujiang.gov.cn/zwgk_109148/jc/zcwj/202409/t20240906_6692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