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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高龄津贴发放线上认证线下比对实施办法(试行)(新市民[2024]31号)

更新时间:2025/1/16 17:18:10

[转]新乡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高龄津贴发放线上认证线下比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市民[2024]31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平原示范区、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减少老年人认证频次,确保资金发放安全,现将《高龄津贴发放线上认证线下比对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下发,请各县(市、区)参照实施办法或根据工作实际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市民政局备案。

  新乡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3日

高龄津贴发放线上认证线下比对实施办法(试行)

  一、线上认证系统

  线上认证主要利用市民政局在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上搭建的高龄津贴系统进行,该系统在微信公众号“新乡民政”开设端口可以同步使用。

  二、线上认证、线下比对与高龄津贴发放名单的形成

  (一)每季线上认证。线上认证是通过高龄津贴系统(老年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新乡民政”高龄津贴端口)每季度进行一次线上人脸核验,一般在3月、6月、9月、12月进行,线上人脸核验后形成高龄津贴发放基础名单。当月新增老人无需参加人脸核验,次月直接纳入发放基础名单。

  (二)每月线下比对。线上认证形成高龄津贴发放基础名单后,每月5日前(如遇到劳动节、国庆节提前完成),由市民政局将发放基础名单与殡葬等数据进行线下比对,排除疑似死亡人员名单后,形成每月高龄津贴发放名单。次月发放名单由上月发放名单加上本月新增老人(上月新申请进入系统且通过审批的老人)名单经线下比对后确定。次月发放名单按照上述程序形成。直至季度线上认证后形成新的季度发放基础名单。

  三、过渡期要求

  过渡期限总体安排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分为信息采集期和数据运用磨合期。

  (一)信息采集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利用高龄津贴系统采集本区域内的老人信息,并逐步完善。

  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首次人脸核验期,老人采集信息经人脸核验后形成2025年1月的高龄津贴发放基础名单,待2025年1月5日前,市民政局线下数据比对,排除疑似死亡名单后,形成2025年1月高龄津贴发放名单。

  (二)数据运用磨合期。2025年2月、3月发放名单,经市民政局线下比对后,每月5日前将疑似死亡数据推送县(市、区)进行核实,形成当月发放名单。2025年3月进行第二次人脸核验,形成第二季度高龄津贴发放基础名单。

  期间,各县(市、区)遇到问题及时反馈解决,确保系统顺畅运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四、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在原发放名单中,但2024年12月31日前未能采集数据、未能人脸核验的老人发放问题处理。属于原领取高龄津贴老人,因多种原因没有采集数据、人脸核验,未能归类到基础发放名单的老人,将暂时予以停发,经村(社区)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在采集数据成功后可予以补发。

  (二)在持续发放过程中,因当月未能人脸核验老人问题处理。人脸核验月从当月1日至月底前老人均可认证,当月25日后,县(市、区)民政局须会同乡镇(办事处)和村(社区)对于原在名单中的老人未及时人脸核验的,根据高龄津贴系统的“核查管理”中显示的“未核查老人列表”形成的名单,提醒(或帮助)本区域内老人进行人脸核验;提醒后仍未认证的,系统新生成的基础发放名单中不再保留该老人的发放信息,待其人脸核验后,再予以补发。

  (三)对于每月市民政局线下比对疑似死亡数据和每季度人脸核验名单与原发放名单差异人员核实处理。对于每月市民政局线下比对发现的疑似死亡数据,将每月5日前推送到县(市、区),推送后县(市、区)须及时核实,发现实际已经死亡的,县(市、区)须予以立即停发,多发的高龄津贴须予以追缴;发现与推送信息不符的,应向市民政局提交核实情况说明予以备案,本单位留存相关情况说明,或通知该老人进行线上认证通过。

  对于每季度人脸核验产生高龄津贴发放基础名单后,如与原发放名单存在差异的(具体差异比对方法见附加2),县(市、区)须对差异人员情况进行核实,并落实相关待遇(或予以停发并追缴多发资金)。

  附件1:县(市、区)高龄津贴发放操作流程

  以首次人脸核验月12月为例,进行操作流程说明。

  一、高龄津贴发放基础名单的形成

  12月份为老人认证时间,1月1日系统自动生成高龄津贴发放基础名单,生成名单的条件为: 12月满80岁、并有认证成功记录、且无待审核流程。

  二、1月份发放名单流程

  第一步:工作人员(以下同)下载1月1日系统生成的基础名单(12月份的发放名单);

  第二步:下载1月符合发放条件的新增老人(12月新申请进入系统且通过审批的老人);

  第三步:将上述两个名单汇总一起,市局或各县(市、区)匹配殡葬死亡等后的数据明细;

  第四步: 1日导出当月满90岁、满100岁老人数据,用于每月在线下及时调整当月满90岁、100岁老人的发放金额。(使用发放名单的差异化比对操作指南将“发放人员名单”和“需要调标人员名单”进行差异化比对,进行线下调标。具体操作办法见附件2)非季度人脸核验月(也就是1月、2月等)老人依然可以认证,系统在次月1日生成该批次老人发放名单(该名单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留存或使用)。

  三、2月发放名单形成流程

  1月份的发放名单加上2月符合发放条件的新增老人(1月新申请进入系统且通过审批未进行人脸核验的老人)形成2月发放名单,按照1月份发放程序进行。

  四、3月发放名单形成流程

  发放名单形成流程同上。

  3月1日至31日可以进行季度人脸核验,形成4月份高龄津贴发放基础名单,4月1日可下载。

  附件2.县区每月发放名单差异化比对操作指南【查看

(本文源自:新乡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xinxiang.gov.cn/xzgfxwjs/5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