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民:如何支持老年人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做到“老有所为”?
官方回复:《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制定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涉及老年人权益的,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的意见。老龄工作机构应当开展老龄工作的调查研究,收集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对老年人权益保障、老龄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向相关部门反馈。支持老年人开展传统教育、关心下一代成长、社会公益活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间纠纷等各类社会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人组织,提高老年人组织为老年人服务、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支持有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的老年人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老年人才开发利用纳入人才建设规划,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搭建平台、提供便利。
回复部门:湖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2024-07-26
(本文源自:湖北省民政厅网站https://mzt.hubei.gov.cn/ywzc/ztzl/2021zcfg/2024llgz/202407/t20240726_528028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