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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广府办函[2024]32号)

更新时间:2025/1/26 15:32:21

[转]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
(广府办函[2024]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广元国际铁路港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3〕35号)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广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印发给你们。

  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制定实施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服务项目、覆盖范围和实现程度不得低于市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市级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

  广元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查看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30日

(本文源自:广元市民政局网站http://mzj.cngy.gov.cn/gongkai/show/20250110154410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