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工作者  >  政策文件  >  文章页

内江市|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内民发[2024]143号)

更新时间:2025/1/7 17:53:31

[转]内江市民政局、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
(内民发[2024]143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社事局、财政局:

  按照《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2〕34号)文件要求,现就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发放标准

  从2025年1月1日起,全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至一级120元/月、二级90元/月。

  二、严格发放程序

  严格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放的工作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补贴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做到应发尽发、应退尽退。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要及时审定残联审核的申请材料,并按规定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统一发放资金。

  三、加强动态管理

  各县(市、区)要及时审核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内当事人的申报材料,及时更新完善系统数据。要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厘清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底数,建立基础信息台账,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四、加强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扩大发放对象和发放范围,严禁挤占挪用。要强化民财两部门数据互通,资金数据报送要及时准确。

  内江市民政局

  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25日

(本文源自:内江市民政局网站https://www.neijiang.gov.cn/mzj/xxgk/zhengc/qtwj/202412/ff6defb688e04a75b932ecbf12a0c27a.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