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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内民发[2024]135号)

更新时间:2025/1/7 17:51:50

[转]内江市民政局、内江市财政局、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
(内民发[2024]1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特困人员和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服务保障,经内江市第八届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全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从2024年7月1日起,调整内江市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将完全不能自理(一档)由80元/人/月调整为120元/人/月,将部分自理(二档)由50元/人/月调整为80元/人/月,将完全自理(三档)由20元/人/月调整为2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将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由20元/人/月调整为50元/人/月。

  二、将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护理补贴为40元/人/月,申请对象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

  三、各县(市、区)要强化资金保障,确保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费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时足额发放。

  内江市民政局

  内江市财政局

  内江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2月5日

(本文源自:内江市民政局网站https://www.neijiang.gov.cn/mzj/xxgk/zhengc/qtwj/202412/66f011cc9aa341458605babe50cd21c5.shtml?cnName=%E6%94%BF%E7%AD%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