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工作者  >  政策文件  >  文章页

烟台市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实施方案(烟民[2024]54号)

更新时间:2025/1/12 20:56:38

[转]烟台市民政局等部门
关于印发《烟台市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烟民[2024]54号)

  各区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局)、公安局、教育(教体)局、卫健局、医保局、大数据局、残联、法院:

  现将《烟台市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烟台市民政局 烟台市公安局 烟台市教育局

  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烟台市大数据局

  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烟台市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实施方案

  孤困儿童保障是基本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切实解决孤困儿童保障“主动发现难、时间长、缺乏部门协同关爱”等问题,发挥民政、教育、医保、残联等部门主动靠前救助帮扶的作用,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部门协同、数据共享、主动发现、分类关爱和精准保障的工作机制,整合部门间数据,通过数据比对主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孤困儿童,开通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线上申请渠道,指导村(居)儿童主任协助申请基本生活保障,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并根据每名孤困儿童的不同情况,落实各部门相关政策,提供更加精准的关爱服务。

  二、工作任务

  (一)开通网上申报渠道。依托政务服务网开通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给付、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给付网上申报渠道,线上填报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后,工作人员上门签署协议办理孤困儿童保障待遇。同时民政部门通过信息核查比对,将孤困儿童列入特别关注,对于符合其他保障政策的,基层工作人员根据提醒入户核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区市民政部门)

  (二)完善系统平台建设。依托“镇街综合数据平台”,利用平台“孤困儿童认定”“孤困儿童监护人信息核实”和“孤困儿童核实”模块,汇集多部门数据,完成数据自动比对,主动发现疑似保障条件的孤困儿童,获取儿童及其监护人的生存、疾病、低保、教育等信息,实现精准帮扶、应保尽保。各部门要向大数据局同步更新数据,确保数据时效,在使用时注意做好信息保护和保密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大数据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残联、市法院)

  (三)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强化部门协同,统筹居民户籍(确认)、生存信息、持证残疾人信息、就学信息、受教育资助信息、医疗支出信息(医疗花费超过5万元)、婚姻登记信息、救助信息等数据信息共享,推动系统自动核查。对于孤困儿童在申请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过程中,儿童主任核查发现符合其他政策未落实的,推送至相关部门进行落实。(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大数据局、市残联、市法院)三、工作步骤

  (一)制度建设(2024年8月中下旬)。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间,统筹推进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实施。

  (二)系统建设(2024年8月底前)。市民政局会同市大数据局提出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系统建设需求,各部门提供数据支持,依托政务服务网开通并完善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网上申请渠道。

  (三)推广应用(2024年9月底前)。强化宣传普及,定期进行数据比对,基层工作人员积极通过“帮忙跑”、部门核查、数据查询等方式为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要高度重视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相关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梳理工作流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二)强化部门协同。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立足职责、密切配合、积极协作,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为开展系统数据比对工作提供支持,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区市要通过政府网站、媒体平台等及时发布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相关信息,同时做好政策解读,不断提高社会知晓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1-3【查看

  1.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工作指南

  2.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线上申请表(模板)

  3.孤困儿童保障“一件事”所需材料清单

(本文源自:烟台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j.yantai.gov.cn/art/2024/9/10/art_6455_28743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