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民:慈善组织接受捐赠,需出具什么票据给捐赠人?
官方回复:慈善组织接受捐赠,应当向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捐赠票据。捐赠票据应当载明捐赠人、捐赠财产的种类及数量、慈善组织名称和经办人姓名、票据日期等。捐赠人匿名或者放弃接受捐赠票据的,慈善组织应当做好相关记录。
回复部门:湖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2024-07-18
(本文源自:湖北省民政厅网站https://mzt.hubei.gov.cn/ywzc/ztzl/2021zcfg/2021cs/202407/t20240718_5271622.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