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民: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的儿童有哪些?
官方回复:(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回复部门:湖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2024-07-15
(本文源自:湖北省民政厅网站https://mzt.hubei.gov.cn/ywzc/ywzc/etflc/202112/t20211215_3916063.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