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民:成立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流程有哪些?
官方回复:1.申请人咨询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相关政策问题。
2.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材料,对于基本符合成立条件的,登记管理机关出具《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申请人到相应的业务主管单位办理前置审查手续,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的正式文件、《许可证》(直接申请登记的除外)。
4.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成立登记材料。
5.登记管理机关审查,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6.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申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设银行帐户、刻制印章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鄂民政规〔2015〕7号)
回复部门:湖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22024-07-18
(本文源自:湖北省民政厅网站https://mzt.hubei.gov.cn/ywzc/ywzc/sgc/202112/t20211213_391038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