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民:对助医陪诊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没有防范措施?
官方回复:开展陪诊服务的机构需和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订服务合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应当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同时,我们支持试点区民政局通过引入责任保险、建立应急预案等方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服务主体合法利益。此外,试点区民政局应通过组织开展陪诊服务质量监测,加强服务数据、服务质量评价的采集和分析运用,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探索建立投诉举报处置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回复部门:上海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5-02-25
(本文源自:上海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874_0-2-7-27/20250225/fc2fe0c4bf6f46668233c097349701f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