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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社工报名|2025年兵团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发布

更新时间:2025/3/10 12:27:44

[转]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关于做好兵团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怒政办发[2025]7号)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6号),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于5月24日、25日举行。为做好兵团考区的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5年5月24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

  2025年5月25日

  上午:0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客观题)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

  下午: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

  下午: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案例题,论述题)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根据《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5号)有关规定,使用单独划线中级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级别“社会工作师”)申报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只可在证书标注有效区域所在的省(区、市)报名参加考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

  四、报考须知

  (一)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报考人员须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责任。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须按报名地资格审核部门(机构)的规定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报考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政策文件”栏目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 下同)“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报考问答”了解告知承诺制相关内容。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验,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不实承诺行为和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按要求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考试不设置补报名、补缴费环节。工作或生活在兵团符合单独划线政策师市的应试人员须在兵团考区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影响后期证书的发放。

  2.“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试卷采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印制,试卷与答题卡一一对应,须由应试人员本人撕下答题卡并作答本人试卷。

  4.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5.应试人员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执行。

  6.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在沿用2018版考试大纲的基础上增补了部分内容,具体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试大纲”-“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栏目下《2025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增补内容说明》。“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4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五、报名相关事宜

  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具体流程请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办事指南”栏目查看)。

  (一)网上报名

  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24日。

  (二)资格核验(网上核验或现场核验)

  网上或现场核验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25日。

  (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 节假日除外)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3月10日-3月26日。通过资格核验的人员自行缴费成功方为报名成功。

  六、考点设置及准考证打印

  兵团考区2025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在兵直(乌鲁木齐市)、第一师(阿拉尔市)和第八师(石河子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选择地市为兵直、第二、六、十三师的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参加考试;选择地市为第一、三、十四师的在第一师(阿拉尔市)参加考试;选择地市为第四、五、七、八、九、十师的在第八师(石河子市)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

  (一)成绩查询

  2025年8月上旬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考试成绩。

  (二)证书办理

  1.电子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下载电子证书。

  2.纸质证书

  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证书发放通知”查看证书发放进度,在首页“证书办理”栏目申领证书。

  八、考试收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规定,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每人每科39元;社会工作师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5元;高级社会工作师每人每科99元。

  考试费及考务费票据为电子票据,需要的报考人员请于考后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电子发票”栏目自行下载。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2025年3月10日

  附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名称 级 别 专  业 科  目
038.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02.助理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001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002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03.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003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004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005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04.高级社会工作师 01.社会工作 006.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附件:兵团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 单位名称 地址 咨询电话
第一师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新疆阿拉尔市军垦大道西92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7-4675162
第二师 第二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新疆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德爱路人社大厦 0996-2920545
第三师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新疆图木舒克市刀郎西街1号 0998-6300853
第四师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567号人社大楼310室 0999-8125624
第五师 第五师双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疆双河市银华路210号 0909-6666313
第六师 第六师五家渠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新疆五家渠市长安东街1号 0994-5828098
第七师 第七师胡杨河市人社局 新疆第七师胡杨河市安远南街921号胡杨河行政服务中心356室 0992-3906183
第八师 第八师石河子市人事考试中心 新疆石河子市北三东路1号党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3-2069518、2013459
第九师 第九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绿翔大厦 0901-7682727
第十师 第十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新疆兵团十师北屯市博望西街242号 0906-3905712
第十三师 第十三师新星市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新疆哈密市幸福路1号新星市办公三区415号办公室 0902-2566068
第十四师 第十四师昆玉市人社局 新疆昆玉市玉枣路1号 0903-2566480
兵直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4楼 0991-8880763
兵团 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276号E阳臻品4楼 0991-8883053

(本文源自: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网站http://btpta.xjbt.gov.cn/c/2025-03-10/838776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