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民:如何审核确认特困人员?
官方回复:(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通过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天。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全面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初审意见,并提出确认意见。
(三)被认定为特困人员的,自确认之日的下个月开始给予特困供养待遇;未被确认的,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
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相关时限内从其规定。
回复部门:湖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2024-07-09
(本文源自:湖北省民政厅网站https://mzt.hubei.gov.cn/ywzc/ztzl/2021zcfg/2021shjz/202407/t20240709_526385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