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网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档案如何转递到地方?什么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
官方回复:符合集中移交的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其档案实行集中审核交接的办法,一般从翌年的1月开始,至4月底结束;集中交接的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官的工资,由部队发至翌年7月31日;集中交接的档案材料,由军队各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分别向有关省级安置部门进行移交;各省级安置部门应及时审核档案材料,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签发《接收安置通知书》,对有疑义的及时与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沟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将档案材料退回军队大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并说明退档原因;集中交接的退役士官接到《接收安置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到地方安置部门报到。
对非集中移交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随年度退役士兵集中离队,其津补贴由部队发至当年12月31日;档案材料由部队师(旅)、团级单位直接邮寄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由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审核,逐级报省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批。
回复部门:合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回复时间:2025-03-03
(本文源自:合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wj.hefei.gov.cn/zsk/yfzxyjr/1881648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