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民:灵活就业人员按什么标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从何时可以申领?
官方回复:生育或者流产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本市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其中,生育生活津贴按照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发。
2025年1月1日(含)后生育或者流产,且生育或者流产前累计缴纳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3月1日起,通过线上“随申办”渠道或者线下到各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回复部门: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5-02-20
(本文源自:上海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s://ybj.sh.gov.cn/zcjd/20250225/964b5505445348168730e3efb1c0eb4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