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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网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住院统筹基金起付线如何规定?

更新时间:2025/3/23 21:28:40

  拉萨网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居民住院统筹基金起付线如何规定?

  官方回复:乡镇卫生院、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22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标准为400元。当年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首次起付标准的70%;当年第三次及其以上住院起付线为首次起付线标准的50%。对同一种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后,出院15天内双向转诊再次住院的,不再设立住院起付标准。

  回复部门:拉萨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5-03-10

(本文源自:拉萨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s://ybj.lasa.gov.cn/lsylbzj/tggs/202503/477e0b3dcbee47258fb5bd293c02136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