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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网民:政府针对8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是否有护理补助?

更新时间:2025/2/11 16:01:36

  宜昌网民:政府针对80周岁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是否有护理补助?

  官方回复:根据《宜昌城区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办法(修订)》,具有宜昌城区户籍(不含夷陵区,下同),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一)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老年人;

  (二)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里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

  具体补贴标准为:

   (一)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按照400元/人/月予以补贴;

  (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中的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按照400元/人/月予以补贴;

  (三)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其他高龄、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按照320元/人/月予以补贴;

  (四)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老年人,按照320元/人/月予以补贴;

  (五)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补贴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入住城区二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按照600-1000元/人/月的标准予以补贴。

  宜昌城区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可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具体可咨询市医保局。感谢您对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支持并提出宝贵建议。如您还有其他问题建议可致电宜昌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老龄工作科,电话0717-6222657。

  回复部门:宜昌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4年10月23日

(本文源自:宜昌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yichang.gov.cn/Szrx/detail2?areaid=1&enStr=2024102116270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