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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网民: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对象标准及程序?

更新时间:2025/5/3 17:31:39

  六安网民: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对象标准及程序?

  官方回复: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的通知》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对象标准,对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救助的对象具体为:

  1.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的未成年人;

  2.属于城市“三无”对象(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未成年人;

  3.持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和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家庭的未成年子女;

  4.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教育救助的对象。 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程序:实施未成年人教育救助的程序,本人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村委会(居委会)调查核实,乡镇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复核、审批。

  回复部门:12345热线

  回复时间:2025-04-03

(本文源自: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uan.gov.cn/hdjl/dwzsk/106535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