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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网民: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5/3/31 16:05:25

  芜湖网民: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官方回复: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回复部门:芜湖市信访局

  回复时间:2025-03-19

(本文源自: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hu.gov.cn/openness/public/6596211/39870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