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河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印发《河西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津河西残联规[2024]2号)
各定点康复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康复救助服务质量,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评估等监管工作,区残联根据《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津残联〔2021〕43号)、《天津市河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津河西残联规〔2024〕1号)等文件规定,制定了《河西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2月2日
河西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管理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升康复救助服务质量,加强定点康复机构准入、退出、评估等监管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津残联〔2023〕48号)、《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津残联〔2021〕43号)、《天津市河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方案》(津河西残联规〔2024〕1号)和《河西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定点康复机构评审认定方案》(津河西残联〔2021〕8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是指国家、社会和个人举办的,依法登记的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机构。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经申报评审认定,承接我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残疾儿童提供具体的诊断、评定、治疗、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服务的,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以下简称“定点康复机构”)。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河西区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的准入、退出、评审认定、监督评估、违约违规处理、变更登记备案等工作。
第二章 评审认定
第四条 康复机构申请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遵守法律法规。申报机构或法人代表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未发生过严重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案件。满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二)合法注册登记。注册业务范围应包括医疗、教育、(残疾儿童)康复、辅助器具等内容之一。申请定点的机构其业务范围与注册业务范围相符。
(三)有固定经营场地,能够保证残疾儿童安全。业务人员具备一定资质,能够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开展康复服务。取得医疗、教育类执业资质的机构、残疾儿童家长满意度较高的机构优先入选。
(四)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功能用房完备,布局合理,符合《天津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细则》(以下简称《评估细则》)要求。
(五)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6个月及以上。
第五条 符合基本要求的康复机构按照拟承接康复服务类别对照《评估细则》开展自评,自评合格的可在申报时间内向河西区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区残联)提出定点申请。
第六条 区残联接到康复机构定点申请后,在4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组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审小组依据《评估细则》对申请机构开展评审。
第七条 评审合格的在河西政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区残联按照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与申请机构签订《天津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和学校申请表》和《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和学校承诺书》,确定为定点康复机构,同时向市残联备案,录入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电子管理系统,面向全市公开。
第八条 定点康复机构按照统一规定悬挂“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康复定点康复机构”牌匾,并按定点康复机构要求接受监督管理。
第三章 监督评估
第九条 区残联定期组织定点康复机构开展业务交流学习,推荐康复教师参加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定点康复机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 定点康复机构按照要求做好服务儿童、在职职工、儿童家长、机构活动等日常管理培训工作的记录及相关工作档案的整理存档。
第十一条 定点康复机构要做好服务儿童考勤登记,指导督促儿童监护人(代理人)保管好《儿童康复训练卡》按时签到签退,并告知儿童监护人(代理人)考勤记录作为经费结算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定点康复机构每季度结算时要对服务儿童重要信息进行核实,协助儿童监护人(代理人)及时做好经费结算事项、报备工作,并将相关信息反馈区残联。
第十三条 定点康复机构要将本机构基本情况、在职人员及开展服务等情况每季度上报区残联。
第十四条 区残联每年对定点康复机构提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继续开展合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定点康复机构每年根据《评估细则》对全年开展康复服务情况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区残联。
第十六条 区残联组织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审小组依据《评估细则》对定点康复机构开展年度评估,评估后对评估结果予以反馈,并形成评估报告,合格的继续享有定点康复机构资格,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要求取消定点资格。
第十七条 定点康复机构应按照市残联要求接受市级专家组定期抽查。
第四章 违约违规处理
第十八条 定点康复机构出现违约违规情况的,应按要求予以书面告诫或取消定点资格。
第十九条 定点康复机构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书面告诫,督促其限期改正。
(一)超比例接收残疾儿童的。
(二)强迫、要挟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接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以外的服务内容并收取费用,经核实属实的。
(三)违背与家长之间的服务协议,擅自降低服务标准,恶意抬高收费价格,经核实属实的。
(四)因未对残疾儿童重要信息进行核实导致区残联经费结算失误的。
(五)残疾儿童户籍等重要信息变更,未协助残疾儿童监护人(代理人)及时做好康复救助申请、未协助区残联做好经费结算等事项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管理不善、处置不当,发生舆情但尚在可控范围的。
(七)机构或法人有违规、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的。
(八)其他问题足以达到告诫程度的。
第二十条 定点康复机构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一)以任何形式转包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
(二)发生严重群体性事件、安全及责任事故和其它恶性案件,引发重大舆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机构或法人有违法行为的。
(三)套取或骗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或经财政、审计部门审核发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管理存在严重漏洞的。
(四)年度综合评估不合格且持续半年未整改的。
(五)发生信息变更或暂停服务未报备且连续3个月未开展服务的。
(六)机构在注册地点外开展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并通过注册地点申请康复救助的。
(七)符合第十九条规定,予以两次告诫仍不改正的。
(八)违反法律法规等,或存在其他问题足以达到取消定点康复机构资格程度的。
(九)机构自愿申请退出,不再承担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的。
第二十一条 经市残联专家组抽查不合格且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定点资格。
第二十二条 经其他区残联反馈定点康复机构出现符合第十九条规定的,给予书面告诫,出现符合第二十条规定的,取消定点资格。
第二十三条 机构取消定点资格后,应妥善处理好残疾儿童后续康复救助事宜。
第二十四条 定点康复机构工作人员出现侵害残疾儿童权益的,将向机构主管部门通报,按主管部门要求予以处理,同时向上级残联报备,情节严重的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定点康复机构工作人员协助救助家庭通过瞒报重要信息骗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将责成定点康复机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六条 残疾儿童救助家庭因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未按时报备变更信息的,应按要求退回其已申领的救助资金。
第二十七条 残疾儿童救助家庭协助定点康复机构套取或骗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的,应按要求退回,并向上级残联报备,情节严重的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章 变更登记备案
第二十八条 定点机构在拟调整变更机构性质、法人、执业地点、经营范围、使用面积、服务项目、停止营业等重要信息的,需提前一个月向区残联提交书面申请。
第二十九条 书面申请中需说明变更原因,并提交涉及变更内容的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 区残联对变更内容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如变更内容涉及定点康复机构评审小组成员单位的,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告知机构予以变更,不符合要求的,驳回变更申请。
第三十一条 机构信息变更后一周内,向区残联提交变更后情况及相关资料,变更内容如涉及重新审批的,区残联牵头组织定点康复机构评审小组对变更后情况按照《评估细则》进行重新评审,评审通过的,继续承担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资质,并上报市残联备案,同时,在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电子管理系统中进行相关信息的登记。评审不通过的,取消其定点机构资格。
第三十二条 机构变更性质的需提供变更申请、变更后类型及相关资料。
第三十三条 机构变更法人的需提供变更申请、新法人身份证、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记录证明。
第三十四条 机构变更执业地点、使用面积的需提供变更申请、新执业地点或新增加面积的消防验收备案证明、租赁合同、布局图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五条 机构变更经营范围、服务项目的需提供变更申请、新增经营范围或服务项目的类型及资质情况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六条 机构拟停止营业的需提供停止营业说明、儿童安置方案等相关资料。
第三十七条 机构变更性质、法人、执业地点、经营范围、使用面积、服务项目的还需提供《天津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和学校申请表》及《天津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和学校承诺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河西区残联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1.天津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和学校申请表【下载】
2.天津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和学校承诺书【下载】
3.定点康复机构书面告诫/取消资格告知书【下载】
4.定点康复机构年度评估结果告知书【下载】
5.定点康复机构XX年年度评估反馈意见【下载】
6.定点康复机构信息变更登记备案情况告知书【下载】
7.定点康复机构统计台账【下载】
(本文源自: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tjhx.gov.cn/zwgk/zcwj/canlian/202403/t20240320_656594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