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民:在认定低保等救助家庭收入时,是否有一部分工资是可以不计入收入的?
官方回复:的确是这样的。本市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中,有实际就业行为,月劳动收入(包括计时制劳动收入等)达到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人员,在计算家庭可支配收入时实行收入豁免。目前的豁免金额为870元/月。
回复部门:上海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2025-06-27
(本文源自:上海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j.sh.gov.cn/MZ_zhuzhan869_0-2-7-27/20250627/156df2f1dc0d412eb164c9e54763140f.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