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民:为什么要开展收养评估?
官方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收养评估是为了更好把握收养人“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进一步形成以被收养人为中心的收养观念。评估内容包括收养申请人的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健康状况、经济及住房条件、婚姻家庭关系、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意见、抚育计划、邻里关系、社区环境、与被收养人融合情况等。
回复部门:湖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2024-07-24
(本文源自:湖北省民政厅网站https://mzt.hubei.gov.cn/ywzc/ztzl/2021zcfg/2021et/202407/t20240724_5277418.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