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江西省民政厅等部门
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实施意见
(赣民字[2025]35号)
各设区市民政局、党委老干部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局、体育行政部门、科协、老龄办: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根据民政部等19部门《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政治引领,提高老年人政治参与水平
(一)增强老年人爱党爱国意识。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体育协会等载体,面向老年人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活动,教育引导老年人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载体,面向老年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国情省情教育、优秀传统文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老年人对党和国家的认同,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荣誉和安全。充分发挥老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引领广大老年人增强爱党爱国意识。
(二)依法保障老年人政治参与权利。制定或修订涉老法规、政策、标准等,应当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意见。优化政策环境支持老年人参与政治生活,保障老年人知情权、参与权等合法权利。丰富老年人参与形式,拓宽老年人参与渠道,积极引导老年人通过参加听证会、理事会、议事协商会等,增强政治参与能力。
二、发展志愿服务,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常态开展
(三)丰富志愿服务内容。结合老年人特点,充分发挥其知识、技能、经验、优良品德等特长优势,围绕实施国家发展战略,深入推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乡村振兴、科教兴国、健康中国、全民健身等领域志愿服务。聚焦民生需求,组织开展扶弱助残、扶老爱幼、卫生健康、支教助学、文化惠民等志愿服务活动。聚焦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开展邻里守望、普法宣传、移风易俗、纠纷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搭建志愿服务载体。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积极培育发展老年志愿服务组织,推进基层老年协会等志愿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化水平。注重把老年先进模范、“五老”人员、老年群众性活动骨干等发展成志愿服务组织负责人,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动员更多老年群众加入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农业、文化、体育等领域组建专业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利用专长服务社会。倡导各级老年大学发挥老年人集中优势,利用各自特长组建示范性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老年志愿服务活动。
(五)打造志愿服务品牌。注重项目引领,推进老年志愿服务项目化运行,打造“赣鄱红·银龄行动”老年志愿服务省级品牌,支持各地各领域结合实际打造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的老年志愿服务项目,在全省构建“1+X”老年志愿服务体系。创新志愿服务方式,大力推行“集中服务+常态服务”模式,利用春节、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节日,集中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聚焦群众“身边小事”、聚焦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群体,常态化开展接地气、受欢迎的志愿服务活动。
(六)强化志愿服务支撑。加强志愿服务培训,帮助老年志愿服务者、老年志愿服务组织提升志愿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老年志愿服务阵地,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老年人体育协会、村(社区)等积极整合资源,加大志愿服务场所供给,满足老年志愿服务必要的空间需求。建立健全老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注册认证、志愿服务记录、价值回馈等制度,推动老年志愿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谁招募、谁负责,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做好老年志愿者身体状况评估,提供物质设备、安全保障及相应保险。加大老年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挖掘宣传,鼓励采用服务积分、物质兑换等方式,增强老年志愿者的积极性和荣誉感。
三、优化服务供给,提升老年人社会参与质量
(七)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将老年教育场所建设纳入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科学设置村(社区)老年教育点。探索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老年教育场所,推动老年教育融入养老服务体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广播电视网络等增设老年教育内容,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加强国家老年大学和全国老年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推广,推动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向老年人开放,增加优质学习资源供给。完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加强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构建老年教育师资库,实行信息化管理,推动实现区域内资源共享。拓展老年教育内容,支持有关机构、行业协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公益课程,帮助老年人掌握婴幼儿护理、膳食营养、健康管理等技能。
(八)丰富老年文旅服务。利用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公共文化设施等资源,为老年人常态化参与公共文化活动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相关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面向老年人提供服务优惠。开展“赣鄱红·乐享银龄”老有所乐系列活动,扩大老年人文化产品供给,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老年文化品牌项目。鼓励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有线电视收视服务,持续推进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不断提升老年人收视体验。提升旅游服务适老化水平,开发康养、慢游、家庭游、怀旧游、错峰游等银发旅游产品,鼓励发展老年旅游保险业务。
(九)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工作。在公共体育场馆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健身需求,支持相关公共体育场馆向老年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体育场所适老化水平,持续优化老年人体育健身条件。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结合本地资源推动老年体育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强服务老年人的基层体育工作骨干培养,提升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发挥体育指导员和退休体育教师、运动员、教练员、体育科研人员等群体的作用,为老年人提供运动技能和科学健身指导。
四、强化要素支撑,改善老年人社会参与环境
(十)创造老年人就业机会。探索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和老年人才市场,为老年人提供就业信息、培训和咨询等服务,促进老年求职者与用工企业需求精准对接。指导公共实训基地、职业培训机构等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技能提升服务,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积极开发老年人就业创业培训项目。积极培育老年人就业增长点,鼓励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引导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其招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老年人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畅通老年人维权渠道,依法维护老年人平等就业的权益。
(十一)提升老年宜居品质。将适老化建设纳入市政建设规划,统筹考虑配套设施建设或改造,增强老年人社会参与的便利性。积极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环境和家庭适老化水平。统筹现有资源,因地制宜推进县级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扩大基层老年人社会参与场地资源供给。深入开展“智慧助老”行动,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二)加大社会支持力度。利用“敬老月”、重阳节等契机,积极开展“尊老敬老爱老”主题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营造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加强老年人普法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健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机制,加大对涉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各类涉老社会组织作用,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多样化参与社会活动的机会。
各地要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各级老龄办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工作纳入相关部门重点任务清单,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积极构筑媒体传播矩阵,挖掘宣传老有所为典型案例,大力传播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营造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江西省民政厅 中共江西省委老干部局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司法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江西监管局 江西省广播电视局
江西省体育局 江西省科协技术学会 江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本文源自:江西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jiangxi.gov.cn/jxsmzt/col/col34688/content/content_1993881909674905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