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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关于公布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112号)

更新时间:2024/12/27 11:32:10

[转]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24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4]11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社保中心:

  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除菏泽市之外的15市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月计发基数,按照7678元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10日

  (联系单位:养老保险处)

(本文源自:山东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78/202412/b9835ba4-e80f-41f6-a44d-5f75eeb6186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