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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萍乡市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的通知
(2024年12月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萍乡市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2024年12月9日
萍乡市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
一、规划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支持鼓励医疗机构延伸开展养老服务,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萍乡市域,其中重点为萍乡主城区(安源区和经开区)。
(三)规划对象
主要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老年医院、护理院、护理中心(站)、在基层医疗机构设置的护理型床位等。
(四)规划期限
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五)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医养结合机构服务指南(试行)》《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服务指南(试行)》《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方案》。
(六)规划原则
1.家庭为主,机构补充。为有照护服务需求的家庭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优先建设护理院、护理中心(站)等,提升家庭养老照护能力。
2.供需匹配,适度超前。根据老年群体健康需求,提供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确保设施规模和分布满足发展需要。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需在短期快速补齐短板,并通过适度超前配置激发家庭医养需求。
3.区域统筹,普惠发展。结合城乡和区域差异化需求,统筹配置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在老年人口聚集、需求旺盛的区域,配置多元化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在老年人口稀少、需求不足的区域,优先设置护理站(点),推动医养结合服务普惠发展。
4.远近结合,分步建设。近期规划充分考虑主城区(安源区、经开区)建设计划,优先解决当前实际问题,突出可实施性;远期充分考虑未来发展需求和方向,突出前瞻性。
(七)规划目标
至2025年,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市老年医院、市老年医院护理院建成并投入使用。千人医养护理型床位数达到6.11张。
至2030年,千人医养护理型床位数达到6.73张。
至2035年,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水平不断迭代升级,千人护理型床位数达到7.31张。
(八)老年人口规模预测
根据2023年底常住人口规模、人口年龄结构等进行测算,预测市域202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规模为43.1万人,2030年为48.19万人,2035年为54.49万人;其中主城区2025年为12.93万人,2030年为14.46万人,2035年为16.3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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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4—2035年)(全文).html【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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