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民:如老年人与其家庭成员因财产、婚姻等发生纠纷,应如何处理?
官方回复:《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规定:老年人与其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财产、婚姻等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老年人主张合法权益有困难的,其所在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提供帮助。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建立定期走访与村(居)调解组织日常走访相结合制度,及时了解、处理辖区内老年人家庭涉及赡养、财产、婚姻等权益纠纷。村(居)民委员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对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或者歧视、侮辱、虐待、遗弃老年人情节严重的,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回复部门:湖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2024-07-26
(本文源自:湖北省民政厅网站https://mzt.hubei.gov.cn/ywzc/ztzl/2021zcfg/2024llgz/202407/t20240726_528029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