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工作者  >  促进就业  >  文章页

湖北省大学生就业落户安居“一件事”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试行)(鄂人社函[2025]13号)

更新时间:2025/3/14 12:44:28

[转]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
关于印发《湖北省大学生就业落户安居“一件事”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鄂人社函[2025]13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医疗保障局、数据局(政务服务局、行政审批局、政数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动大学生就业落户安居“一件事”改革,省人社厅会同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医保局、省数据局、省税务局,结合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一件事”运行情况,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大学生就业落户安居“一件事”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试行)》,现予以印发。各地要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加快推进部门间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推动大学生就业落户安居“一件事”早上线、早应用;要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运用湖北政务服务网、各地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推广,更好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高效便利办事;要畅通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在湖北政务服务网设置网办统一入口,协调市民之家、政务服务中心等设置综合窗口,不断优化规范窗口服务,着力提升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附件:湖北省大学生就业落户安居“一件事”流程再造实施方案(试行).docx【下载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公 安 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湖 北 省 数 据 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2025年2月17日

  (联系单位: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

(本文源自:湖北省人社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502/t20250220_554894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