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5-2029年)名单通知(鲁人社字[2024]114号)
[转]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5-2029年)名单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4]11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省直部门(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提高各类人才素质,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鲁人社发〔2016〕38号)等规定,经评估,2019年设立的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省级基地”)有55家考核合格,同时新认定18家省级基地,一并作为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5-2029年)管理。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省级基地的重要作用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省直部门(单位)、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以下统称“基地管理单位”)以及各省级基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人才培养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支撑作用,充分认识基地在培养急需紧缺人才、提升人才能力素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基地建设作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抓手,扎实推动本地区、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切实履行省级基地的职责任务
省级基地管理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履行对省级基地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基地所在单位扎实做好基地的设立、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基地建设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基地管理单位对新设省级基地给予必要经费支持和业务指导,从政策、项目、信息、人才引进等多方面支持基地的建设发展。
省级基地所在单位要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等要求,提升培训项目、师资队伍、教材课程、课题研究和线上学习平台等建设水平,主动承担高级研修项目、能力提升项目、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等工程任务,积极参与继续教育公需课程开发建设,更好发挥基地培养人才平台作用,加快人才自主培养。每年11月30日前,省级基地应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任务计划报基地管理单位审核;经基地管理单位同意后,于当年12月20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持续加强对省级基地的服务管理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持续指导省级基地建设,支持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推进师资、课程建设和资源共享整合,提升基地人才培养水平。同时,会同基地管理部门从任务承接、工作开展、制度落实等方面加强对省级基地的监督检查考核。省级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本批基地的管理期为2025-2029年。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不主动按时完成任务、检查考核不合格的基地,责令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达到要求的,取消省级基地资格。
联 系 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姜鹏
联系电话:0531-51788246
电子邮箱:sdzjryjxjy@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东路16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250014
附件:1.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2025-2029年)名单【下载】
2.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乡村振兴继续教育基地(2025-2029年)名单【下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12日
(本文源自:山东省人社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370/202412/a2dd1f2f-80a2-4576-beab-cb9a8b70607b.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