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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关于社会工作者等部分职业资格考试发放电子证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29 9:14:04

[转]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部分职业资格考试发放电子证书的通知

  各位考生:

  出版、注册测绘师、设备监理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计量师、 社会工作者、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注册建筑师(一级、二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15项职业资格合格证书,自2017年度以后已制发电子证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合格证书自2020年以后已制发电子证书。请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点击“资格证书→证书查验”栏目下载查询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号)《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人社厅发〔2023〕16号)规定,以上职业资格考试已制发电子证书的,不再受理补办纸质证书。

  宁夏人事考试中心

  2024年11月28日

(本文源自: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s://www.nxpta.com/zxgg/202411/t20241128_50355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