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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更新时间:2025/2/27 19:26:43

[转]湖南省民政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
(2025年2月24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认真落实 2025年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现就提高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指导标准2025年,残疾人“两项补贴”省级指导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各地应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制定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的本地区补贴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高于省级指导标准的地区,2025年不低于2024年当地标准。

  二、执行时间

  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年初发放低于100元/月的地区按照新标准补齐差额。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发放”纳入2025年省政府重点民生项目清单,各级民政、财政部门和残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把好事办好,确保提标工作顺利开展。

  (二)精准认定对象。各地要充分运用精准认定成果,市州每季度、县市区每月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数据与死亡、低保特困、工伤保险、监狱服刑、残疾人证等数据进行比对;市州每季度要将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发放数据与湘财阳光审批“一卡通”系统发放数据进行比对校验,并把校验结果上传省民政厅。残联组织要及时提供残疾人证动态信息,协同民政部门落实“两项补贴”精准管理要求。切实做到“应享尽享、应退尽退”。严格落实精准动态管理,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同步完成相应程序,做到线上线下发放一致。

  (三)做好资金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民政、残联部门核定的基础数据,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分担机制,切实加强资金保障。

  (四)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要充分考虑残疾人获取信息的特殊要求和实际困难,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宣传解读,确保残疾人及其家属知晓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内容,了解申领程序和基本要求,协助残疾人便捷办理相关手续。

  (五)抓紧组织实施。各地要加快工作进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最低补贴标准。同时,认真组织好提标资金发放工作,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程序的衔接,通过财政惠民惠农“一卡通”打卡到人,及时督促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各市州民政部门3月底前要将本地区补贴标准报省民政厅备案,4月底前确保补贴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省民政厅将按季度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4日

(本文源自:湖南省民政厅网站http://mzt.hunan.gov.cn/mzt/xxgk/tzgg/202502/t20250226_335965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