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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

更新时间:2024/6/6 9:30:06

[转]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24]37号)

  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

  各县(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69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本文源自: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ngzhou.gov.cn/art/2024/5/10/art_1229063381_1842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