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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关心爱护失能人员八条措施(甘办发[2024]42号)

更新时间:2025/2/8 15:51:23

[转]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孜州关心爱护失能人员八条措施》的通知
(甘办发[2024]4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省属行政企事业单位,州属企事业单位:

  经州政府同意,现将《甘孜州关心爱护失能人员八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甘孜州关心爱护失能人员八条措施

  失能人员是指由于身体或精神的疾病、伤残或年老等原因,致使行动能力、沟通能力、自理能力、认知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出现明显障碍,需要他人帮助或照顾的人员,是兜底保障“坚中之坚、困中之困”。加强失能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关系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关系到全州社会和谐稳定,是推动全州高质量发展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为切实把失能人员基本生活底线兜住兜准兜好,结合我州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强化分层分类救助。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失能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鼓励有条件的县(市)根据自身财力状况,适当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对就医、城镇住房、家庭成员就业有困难的失能人员家庭及时给予医疗救助、住房救助、就业帮扶。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对0—14岁实施矫治手术、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分别给予3万元/年、2万元/年补助,并根据财力适时调整。探索建立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强化失能人员护理保障。〔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残联;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牧农村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孜州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委(分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建立失能人员特殊生活补贴制度。对经申请、评估、审核、公示等程序认定的失能人员,实行特殊生活补贴制度,每人每月给予150元生活补贴。所需资金由州县(市)财政按照3:7的比例分级负担,具体方案由州民政局会同州财政局制定实施。〔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委〕

  三、有序推进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中的失能人员就近入住社会福利机构。对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60岁以上低保失能老年人,可享受集中照护服务特殊政策,按照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给予差额救助。社会福利机构要规范管理,加大护理人员培训,提升专业护理水平。〔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委〕

  四、设立失能人员关爱基金。充分发挥慈善事业第三次分配作用,由州民政局牵头,在州慈善总会设立300万元的失能人员关爱基金,对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享受基本生活救助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失能人员,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具体救助标准和办理程序由州民政局会同州慈善总会制定实施。州民政局要会同州慈善总会加大基金宣传,充分利用“中华慈善日”“99公益日”“‘11·19’甘孜爱心慈善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捐资捐物,拓宽基金筹集渠道。有条件的县(市)要参照设立相应基金,着力提升失能人员应急救助能力。鼓励支持慈善组织大力实施失能人员关爱保护慈善项目。〔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纪委监委、州财政局、州审计局、州红十字会、州慈善总会,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委〕

  五、实施“有爱无碍”关爱工程。养老服务机构要按照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的要求,建设失能特困老人集中照护区,为失能老人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照护服务。结合智慧养老,有序为散居失能人员安装监控、配备智能手环,加强呼叫服务、紧急求助和健康监测,有效提高居家护理质量。加大为失能人员配置假肢、康复辅具等服务力度,提升居家生活的便利性、安全性和舒适性。〔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委〕

  六、提供便捷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机构要为失能人员就医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家庭医生到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健康敲门行动、家庭病床服务、上门常规服务、预约诊疗服务、送医转运服务等“就医五项服务”。鼓励各县(市)利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帮扶平台,整合优质医疗资源,为失能人员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委〕

  七、加强失能人员动态管理。建立失能人员信息库,全面收集失能人员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照护需求等基础信息,推动失能人员服务供需适配、便捷高效。通过走访、电话访问或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实时掌握失能人员健康状况和照护需求变化,并及时更新信息库。定期梳理未持证残疾人及已到期未换领残疾证的失能人员情况,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开展评残工作。及时清理已康复并注销残疾证的失能人员。〔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残联;州卫生健康委、州数据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委〕

  八、着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失能人员良好氛围。健全失能人员服务志愿者招募制度,完善激励机制,组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组织和群众参与多位一体“助失”服务体系。全力维护失能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对符合条件的失能儿童全覆盖开展送教上门。鼓励支持为失能人员提供持续关怀、慰问、送餐、陪同就医等志愿服务。大力推行邻里乡亲互助会,设立互助基金、组建邻里互助队,倡导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失能人员提供就近就便关爱服务。大力宣传志愿服务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发挥示范带动、推动形成“格外关注、格外关心、格外关爱、人人参与”的失能人员关爱氛围。〔责任单位:州委社会工作部;州委宣传部、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团州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海管委〕

(本文源自: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gzz.gov.cn/gbf/article/628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