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六部门
关于印发《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宁退役军人规[2025]1号)
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保障局、税务局,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
现将《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pdf【下载】
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2025年1月7 日
(本文源自:南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https://tyjrswj.nanjing.gov.cn/gkml/202501/t20250110_505299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