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网民:意外伤害哪些情形不可以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官方回复:意外伤害存在以下情形不可以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2.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发生的;
5.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其中参保人员涉及第三人责任的外伤医疗费用,应当由本人承担责任部分的医疗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按规定支付。在治疗期间,其治疗自身原发性疾病的医疗费用也可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另外,参保人员外伤医疗费用存在第三人责任,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有关条款执行。
回复部门: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2024-03-07
(本文源自:宁波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ningbo.gov.cn/art/2024/3/7/art_1229143804_178533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