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合肥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
关于印发《合肥市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奖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卫人口家庭[2024]83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
为提升全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合肥市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奖补实施方案》,同步废止《合肥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奖补实施方案》(合卫人口家庭〔20203159号)。
附件:合肥市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奖补实施方案【查看】
合肥市卫生健康委
合肥市财政局
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本文源自:合肥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s://wjw.hefei.gov.cn/public/17771/110832568.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