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财综[2025]90号)
各市(州)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为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们修订了《吉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pdf【下载】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2月13日
(本文源自:吉林省财政厅网站http://czt.jl.gov.cn/zwgk/zzfg/202502/t20250227_33967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