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2025年3月23日)
[转]中共张家口市委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
(2025年3月2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和《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稳定提升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一)坚决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组织实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马铃薯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等粮油类项目,培育推广一批高产、优质、多抗粮食作物新品种,集成推广膜下滴灌、全膜覆盖、精量播种等高产高效技术,确保粮食播种面积、总产稳定。
(二)扶持畜牧业稳定发展。稳定生猪产能,能繁母猪存栏量和生猪出栏量保持稳定。持续推进奶业振兴,保持奶牛存栏、生鲜乳产量稳定。做优做强草原畜牧业,持续推进饲草体系建设。开展产地检疫提升行动,提高猪牛羊检疫率。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
(三)加强耕地保护建设。严格“以补定占”,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占补平衡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严厉打击侵占耕地“挖湖造景”、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持续整治“大棚房”和“割青毁粮”,分类有序推进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改。严格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立项、招投标、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建立“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管护机制。推进盐碱地综合利用。
(四)强化科技和装备支撑。加快北方特色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统筹推进种业科研创新团队、科研育种试验基地、种质资源保护库和良种繁育中心建设,培育壮大一批优势种业企业。争取育种创新团队、重点核心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服务。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进老旧农机报废更新。
(五)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强化农业气象灾害监测和风险预警,健全防汛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加强旱情监测,做好抗旱灌溉准备工作。强化植保联防联控和统防统治,做好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和区域性农机应急救灾中心建设,提升抢种抢收能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修复整治农田沟渠,完善灌排配套设施。推进乌拉哈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
(六)加强粮食生产支持保护。完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等惠农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强化政策宣传,推动中央和省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实现全覆盖。逐步扩大种植收入保险覆盖县区数量,提升种植收入保险覆盖面。
(七)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进葡萄、食用菌等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支持葡萄和食用菌产业发展壮大。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强化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全程追溯能力。
二、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八)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完善“6+2”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完善帮扶政策“工具箱”,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持续保持零返贫、零致贫。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成果,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严格落实产业、就业、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确保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九)建立分层分类帮扶制度。细化过渡期后帮扶政策,统筹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及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识别认定,加强对有劳动能力农村低收入人口的开发式帮扶,提高无劳动能力农村低收入人口兜底保障水平。用好中央定点帮扶、省内区域性结对帮扶、“五包一”包联帮扶等机制,深入开展驻村帮扶、“万企兴万村”行动,持续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质效。
(十)健全帮扶项目资产长效管理机制。健全项目评审联审、评估论证、尽职调查和重大产业项目提级审核等制度机制,积极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全面清查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分类进行巩固、升级、盘活、调整,推动提质增效。
三、着力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做优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推进“张家口净菜”进京,提升张家口蔬菜在北京批发市场的份额。强化“分享增值”理念,加强与农业企业、科研院所、专家对接联系,开展农业全产业链招商。扎实开展助企纾困,持续壮大农产品加工业。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农业。
(十二)完善联农带农机制。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经营模式,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规范和引导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社会投资主体流转土地规模经营全程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十三)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民宿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品质化发展,打造“长城人家”民宿品牌。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实施“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打造“河北福嫂”进京津基地。开展“送培训下乡”专项活动。推进以工代赈,扩大就地就近就业规模。落实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等保障制度,依法纠治各类欠薪问题。
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十四)提升乡村规划建设水平。加快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编制村庄规划,对不需要编制的纳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通则式管理。分类明确村庄定位,确定建设重点和优先序,因地制宜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乡村建设模式。规范开展以县域为统筹单元、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分类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
(十五)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和农村供电线路新建改建,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规模化供水率。推进“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在乡镇重点区域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发展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升级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十六)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实施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提高食堂供餐比例。推进以人员下沉为重点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对连续参保和当年零报销农村居民,提高次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提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效等行动。提升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十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立县乡村三级垃圾治理联动机制,集中开展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第三方服务企业欠款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保持动态随清。打造“美丽庭院看乡村”品牌,巩固创建一批美丽庭院。实施村庄绿化提升行动。
(十八)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农药化肥施用量实现零增长。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农膜回收和秸秆综合利用。推进耕地周边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与风险管控。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推进“三北”六期工程,持续推进营造林和退化草原治理。
五、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十九)建强农村基层组织。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深化村党组织分档管理,常态化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开展乡村党员干部分层分级培训,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投入,优化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推动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衔接协同。严格落实“三审一谈”工作机制,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开展对村巡察,加强审计监督,深化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建立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加大编制“减上补下”力度,增强乡镇(街道)工作力量。完善从县乡借调工作人员从严管控长效机制。严格控制对基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巩固“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清理成果。深入推进“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整治。推进农村基层网格化治理“多格合一”。
(二十一)加强文明乡风建设。深化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丰富乡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整治低俗表演活动,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推进婚俗改革,提升县区婚姻家庭辅导室功能。持续整治人情攀比、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突出问题,完善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加强宗祠规范管理。
(二十二)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乡镇综治中心、村级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开展反邪教拒毒防毒宣传教育、赌博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和扫黑除恶、打伞破网三年专项行动。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燃气、消防、自建房、渔业船舶等领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和排查整治。
六、进一步强化要素保障
(二十三)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的村开展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落实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不得通过下指标、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
(二十四)管好用好农村资源资产。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畅通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效渠道。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和权益保护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林业、农垦、供销社和农业水价等改革。
(二十五)创新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土地出让收益支农政策。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畜禽活体、农业设施等抵押融资贷款。实施“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探索“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扩大农业保险风险保障范围。完善农房、巨灾等保险制度。加强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
(二十六)优化乡村人才培育和发展机制。加强乡镇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建设,对基层进行技术指导服务。用好“三支一扶”计划,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等工作。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引导大学生到村卫生室服务。实施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和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
(二十七)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动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市住房保障政策范围,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稳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比例。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研究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
(本文源自:张家口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zjk.gov.cn/content/qtszfwj/23783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