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蚌埠市惠民殡葬政策
(2025年2月10日)
各位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实现殡葬惠民,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殡葬负担,倡导采用绿色生态节地的形式安葬,市民政局已制定印发《蚌埠市关于殡仪馆政策性收费减免规定》、《蚌埠市关于公墓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对涉及殡仪馆和公有公墓的殡葬惠民减免政策进一步明确。
一、殡仪馆殡葬惠民政策
具体见附件2《蚌埠市关于殡仪馆政策性收费减免规定》
(一)减免对象
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以下人员:
1.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
2.特困供养人员;
3.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
(二)减免标准
政府免除的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1.普通车辆遗体接运费;
2.遗体冷藏保存费(不超过3日);
3.平板炉遗体火化费;
4.骨灰寄存费(一年)。
由殡葬服务单位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超出四项基本殡葬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丧户支付。
二、公墓殡葬惠民政策
所涉及的公墓为我市公有公墓。所列人员在本市公墓选择生态安葬方式安葬的,免除所有费用。具体见附件1《蚌埠市关于公墓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一)获得国家级劳模、军队一等功、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烈士以及遗体捐献的本市市民,选择在本市公墓安葬的,免费提供特定区域墓穴,免除基本安葬费用。
(二)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获得军队二等功、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中国好人”、器官捐献的本市市民,选择在本市经营性公墓安葬的,提供特定区域墓穴,费用收取50%;选择在本市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免费提供特定区域墓穴,免除基本安葬费用。
(三)获得省级劳模、“安徽好人”荣誉称号,或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的本市市民,选择在本市经营性公墓安葬的,提供特定区域墓穴,费用收取80%;选择在本市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免费提供特定区域墓穴,免除基本安葬费用。
(四)本市特困供养人员,选择公益性公墓特定区域安葬的,免除墓穴费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选择公益性公墓安葬的,适当予以减免。
附件1:蚌埠市关于公墓惠民殡葬实施办法.doc【下载
附件21:蚌埠市关于殡仪馆政策性收费减免规定.doc【下载
蚌埠市民政局
2025年2月10日
(本文源自:蚌埠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j.bengbu.gov.cn/xwdt/tzgg/140859392.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