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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蚌埠市惠民殡葬政策(2025年2月10日)

更新时间:2025/3/16 12:16:29

[转]致广大市民朋友的一封信:蚌埠市惠民殡葬政策
(2025年2月10日)

  各位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实现殡葬惠民,切实减轻人民群众殡葬负担,倡导采用绿色生态节地的形式安葬,市民政局已制定印发《蚌埠市关于殡仪馆政策性收费减免规定》、《蚌埠市关于公墓惠民殡葬实施办法》,对涉及殡仪馆和公有公墓的殡葬惠民减免政策进一步明确。

  一、殡仪馆殡葬惠民政策

  具体见附件2《蚌埠市关于殡仪馆政策性收费减免规定》

  (一)减免对象

  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以下人员:

  1.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以下简称城乡低保对象);

  2.特困供养人员;

  3.重点优抚对象:包括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

  (二)减免标准

  政府免除的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

  1.普通车辆遗体接运费;

  2.遗体冷藏保存费(不超过3日);

  3.平板炉遗体火化费;

  4.骨灰寄存费(一年)。

  由殡葬服务单位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在结算殡仪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超出四项基本殡葬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费用由丧户支付。

  二、公墓殡葬惠民政策

  所涉及的公墓为我市公有公墓。所列人员在本市公墓选择生态安葬方式安葬的,免除所有费用。具体见附件1《蚌埠市关于公墓惠民殡葬实施办法》

  (一)获得国家级劳模、军队一等功、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烈士以及遗体捐献的本市市民,选择在本市公墓安葬的,免费提供特定区域墓穴,免除基本安葬费用。

  (二)因公或见义勇为牺牲,获得军队二等功、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中国好人”、器官捐献的本市市民,选择在本市经营性公墓安葬的,提供特定区域墓穴,费用收取50%;选择在本市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免费提供特定区域墓穴,免除基本安葬费用。

  (三)获得省级劳模、“安徽好人”荣誉称号,或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的本市市民,选择在本市经营性公墓安葬的,提供特定区域墓穴,费用收取80%;选择在本市公益性公墓安葬的,免费提供特定区域墓穴,免除基本安葬费用。

  (四)本市特困供养人员,选择公益性公墓特定区域安葬的,免除墓穴费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选择公益性公墓安葬的,适当予以减免。

  附件1:蚌埠市关于公墓惠民殡葬实施办法.doc【下载

  附件21:蚌埠市关于殡仪馆政策性收费减免规定.doc【下载

  蚌埠市民政局

  2025年2月10日

(本文源自:蚌埠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j.bengbu.gov.cn/xwdt/tzgg/1408593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