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网民: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该公开哪些信息?
官方回复: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组织名称、公开募捐资格证书、备案的募捐方案、联系方式、募捐信息查询方法等,并在统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慈善组织与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开展公开募捐的,还应当公开合作方的有关信息。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募捐信息。
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应当在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在统一信息平台公开下列信息:
(1)募得款物情况;
(2)已经使用的募得款物的用途,包括用于慈善项目和其他用途的支出情况;
(3)尚未使用的募得款物的使用计划。
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前款第(1)、第(2)项所规定的信息。
回复部门:湖北省民政厅
回复时间:2024-07-18
(本文源自:湖北省民政厅网站https://mzt.hubei.gov.cn/ywzc/ztzl/2021zcfg/2021cs/202407/t20240718_5271746.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