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高级社工师  >  社会救助  >  文章页

安阳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2024年7月1日起)

更新时间:2025/3/17 10:13:27

[转]安阳市民政局、安阳市财政局
关于提高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
(2024年7月1日起)

  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民〔2024〕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从2024年7月1日起,提高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农村低保标准由月人均不低于440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455元,财政补助水平由月人均不低于220元提高到月人均不低于228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依据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务需求分为全护理、半护理和全自理三档,分别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3、1/6和当地重度残疾人照料护理补贴标准执行,并实行动态调整。

  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原则上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帐户。对于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资金投入,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加大对各县(市、区)标准制定、预算执行、资金发放等情况督导检查力度,定期进行通报。

  安阳市民政局

  安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4日

(本文源自:安阳市民政局网站https://mz.anyang.gov.cn/2025/03-10/24671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