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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满政发[2025]12号)

更新时间:2025/5/15 9:08:26

[转]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满洲里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满政发[2025]12号)

  市有关部门、单位:

  《满洲里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七届市委常务委员会第17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5年4月7日

满洲里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呼伦贝尔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满洲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为了促进我市高质量充分就业,结合实际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就业优先导向,更加注重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加注重破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更加注重塑造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现代化人力资源,2025年城镇新增就业350人以上,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产业发展的就业带动力

  1.强化产业行业部门责任。推动产业与就业互促共进,在制定产业政策、开展招商引资、实施重大项目中同步开展岗位创造、失业风险评估,优先发展和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推动稳增长和稳就业良性循环,构建就业友好型发展方式。落实就业岗位归集机制,重大项目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提前开展用工需求调查,提前对接用工需求,实时将各类企业名单及用工需求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商务局、农牧水利局、交通运输局、文体旅广局、住建局、投资促进中心、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综保区、合作区、互贸区、新开河镇。)

  2.提高第二产业就业比重。推动传统产业低碳转型、培育新兴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做大做强木材、粮油、液化天然气等口岸特色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将招商引资与引智引才同步推进,加强项目跟踪服务,推动重点工业项目落地,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集聚和创新发展。探索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深入挖掘新就业岗位,做好岗位归集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和科技局、发改委、投资促进中心、财政局、综保区、合作区、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满洲里分局、商务局)

  3.扩大第三产业就业规模。大力发展外经外贸、跨境电子商务、现代金融、仓储物流、住宿餐饮、文体旅游、科技信息、教育卫生、养老托育等服务业,开发更多就业岗位。拓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新就业领域,扩大就业增量。通过提升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推动消费升级,进一步扩大第三产业的市场需求,带动就业增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教育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审批政数局、文体旅广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场监管局、金融监管支局、综保区、合作区、互贸区、新开河镇)

  4.加快推进传统农牧业转型升级。拓宽农业发展思路,形成“龙头企业+农户+生态旅游产销”一体化经营模式。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推进设施农业转型升级,依托科技示范园,发展大棚温室精耕型种植。深入推进农牧业与旅游业融合,精心打造“观光休闲、农俗体验”特色农业旅游,发展“畜牧业+旅游”经营模式,带动农牧业、旅游业发展,开拓更多就业岗位。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销售,积极推进订单式种植、养殖,支持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发展,打造具有地区特色农畜产品品牌。(责任单位:市农牧水利局、自然资源局、文体旅广局、新开河镇)

  5.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落实税收减免、普惠金融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援企稳岗等政策,支持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各类群体创办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发展、壮大规模,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审批政数局、金融监管支局)

  6.培育壮大新业态就业群体。积极对接新技术、新产业增长点,推动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网络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等发展,支持直播电商、外卖配送、网约车、快递等新业态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新机会。对符合条件的新业态从业人员,按照自治区政策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支持,支持新业态就业群体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充分发挥口岸边民互市贸易政策优势,积极推动边民就业创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市委网信办、人社局、税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审批政数局、交通运输局、团市委、互贸区)

  7.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开拓市场,提供招聘、培训、外包、劳务派遣等全链条服务,有序承接市场调查、岗位归集、招聘活动等更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

  (二)提升创业服务稳就业

  8.强化创业政策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和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企业给予场地租金、水电费等费用减免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财政局、金融监管支局)

  9.优化创业服务环境。广泛征集发布创新创业项目,完善创业项目库建设,开展创业资源项目对接活动。逐步培育创业指导专业化队伍,建设至少1家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积极推动创业孵化基地、零工市场、零工驿站、高校创业工作室等创业就业载体建设和提档升级,鼓励更多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基地。(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农牧水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三)强化技能培训促就业

  10.建立教育就业联动机制。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机制,动态掌握离校3年内就业和职业变化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专业设置。建立校企对接机制,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扩大职业院校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人才培养规模。支持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满洲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展社会化职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充分发挥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满洲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优势,加大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专项技能提升、职业院校在校生新质生产力赋能培训力度。鼓励企业设立实习实训基地,在院校建设生产性车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总工会、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11.提升技能培训质效。鼓励各行业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自治区政策给予培训补贴。强化培训的就业导向,对培训后6个月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自治区政策课时基准补贴上浮50%。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鼓励企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参与建设。围绕口岸优势特色产业,培育至少1个“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积极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作用,建设至少1家满洲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考核全过程监管,建立补贴性培训机构考核评价退出机制。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按照自治区政策要求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12.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成才渠道。落实高校毕业生考录招聘政策,高校毕业生在2年择业期内未在各类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的,在公务员招录、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可以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不对其是否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限制。深入挖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岗位资源,进一步完善优化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人才回引实施办法。落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政策。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完善校内外服务衔接机制,有针对性提供就业服务。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实施部门联动帮扶,促进其实现就业。高频次举办分行业、分层次、跨地区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更多就业选择。积极开发更多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按照自治区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给予补贴。开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能力培训,着力提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求职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团市委、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13.完善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比对,精准识别大龄、残疾、长期失业人员及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牧民、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六类就业困难群体,摸清就业需求、技能水平、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落实“人员分类、服务分级、部门联动”就业帮扶工作机制,引导失业人员及时进行失业登记,密切关注登记失业人员数量变化,因人施策精准帮扶就业。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常住人口纳入就业服务范围,有针对性地提供岗位推介、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鼓励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对就业困难人员可根据实际开发就业援助岗位,促进其实现就业,兜牢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底线。(责任单位:市审批政数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农牧水利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总工会、团市委、残联)

  14.做好退役军人就业服务保障。完善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体系,构建“学历提升+技能培训+岗位就业”体制机制。加大对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实现培训赋能。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退役军人,加大创业扶持力度。稳步拓展行业合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特点优势,引导退役军人到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就业。(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15.提升其他群体就业增收能力。促进妇女就业,聚焦高校女毕业生和居家妇女,联合专业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设电商运营、家政服务等适配课程,采用线上线下结合及灵活排课模式开展培训。深化部门协作,举办妇女专场招聘会、搭建女企业家协会就业服务平台。发挥妇联优势,打响妇字号品牌。推进残疾人就业,落实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落实自治区关于残疾人职业培训政策,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精准对接培训与就业。(责任单位:市妇联、残联、教育局、商务局、工信和科技局)

  (五)提高就业公共服务质效

  16.推动就业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将公共就业服务纳入基层民生保障服务事项,配齐配强基层就业服务经办力量,每个社区明确1名委员负责就业服务工作,并与街道劳动保障所共同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困难人员统计登记等工作。对于经办力量薄弱的街道(镇),可根据实际按需开发公益性岗位。2025年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高校、零工市场、工会驿站、商圈等,积极开发建设“家门口”就业服务站、零工驿站等基层就业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财政局、市委社工部、总工会,东山办、兴华办、南区办、北区办、新开河镇,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17.推进就业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满洲里市“零工服务站”小程序功能以及直播带岗基地建设。充分利用内蒙古自治区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依托“满洲里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平台,及时汇集发布“有活没人干”的岗位清单和“有人没活干”的人员清单。加强与重大项目的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实现就业信息的快速传递和高效匹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审批政数局、发改委、住建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18.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促就业服务。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就业供需对接活动。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分行业、分领域专场招聘。(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民政局、工商联、总工会、团市委、妇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落实举措,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责任清单,同向发力,抓好落实。建立满洲里市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就业促进行动的组织领导。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

  (二)加强统筹调度。联席会议总召集人、召集人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定期组织研究调度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和统筹调度工作。就业促进行动实行月调度、季分析汇报、半年总结、年度评估。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市政府和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进展情况。同时,深入挖掘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及时编发上报相关信息,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择优上报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

  (三)加强资金保障。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就业创业投入。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就业工作的支持力度,为创业孵化基地、零工市场、人社服务站点运行,以及各类技能和创业比赛等活动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每年列出专项培训经费,根据就业现状和就业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安排就业补助资金用于统筹国家、自治区以外各级各类就业培训,推动社会资本在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就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发挥作用。

  (四)加强考核监督。将就业促进行动纳入各部门、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以及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加强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不力、工作迟缓的及时提醒和催办,对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躺平式干部将予以严肃处理,对统计数据造假的行为追责问责。

  附件:满洲里市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满洲里市就业促进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白永军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召集人:高 超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国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张 勇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 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王立东 市委编办主任

  刘占高 市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滕维丰 市综保区管委会主任

  白云鹏 市合作区管委会主任

  徐传阳 市互贸区管委会主任

  周鹏程 市发改委主任

  黄海丽 市财政局局长

  张德生 市教育局局长

  孔令宇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庞业清 市民政局局长

  张 鹏 市工信和科技局局长

  赵树立 市住建局局长

  刘志成 市商务局局长

  闫 梅 市文体旅广局局长

  梁 鹏 市农牧水利局局长

  李 刚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姚 芳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许昱昊 市统计局局长

  刘晋洋 市审批政数局局长

  柴青刚 市卫健委主任

  汤天彪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孟双祥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李永娟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满洲里分局局长

  王少杰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王 琼 团市委书记

  张 达 市妇联主席

  郑福勇 市残联理事长

  陈 萌 满洲里金融监管支局局长

  马国智 市税务局局长

  韩 军 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牛大伟 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

  赵 伟 新开河镇镇长

  王晓彤 东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志勇 兴华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鹏 南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殿伟 北区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振江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吴海林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主要职责

  (一)开展定期调度。总召集人、召集人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也要定期组织调度各自分管行业(领域)就业促进行动有关工作任务实施情况,定期关注并分管领域分管行业企事业单位行业发展情况,做好岗位征集、岗位挖掘工作,及时将岗位需求和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定期统筹调度相关工作,持续推进就业促进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协调联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与上级对口单位和联席会议办公室对接沟通,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通报力度。研究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进行通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定期对各部门就业岗位梳理上报和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三、其他事项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汇总各成员单位推动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情况,汇总提交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事项;按照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要求负责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解会议议定任务、跟踪落实情况、提出通报意见建议。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副局长郭丽丽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业务科室或牵头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二)在联席会议框架下,各成员单位可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承担的促进就业工作职责,进一步健全完善推进落实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全面形成推进市就业促进工作的合力,共同完成就业促进行动的任务目标。

  (三)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成员单位。

(本文源自:内蒙古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manzhoul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505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