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安政[20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促进共同富裕,加快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慈善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努力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到2030年,力争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慈善事业参与机制、运作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和协调机制,使慈善事业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力补充,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平台,成为强化基层治理的有效抓手,成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的重要力量。
二、培育慈善多元主体
(一)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加强政策支持引导,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优先培育扶贫、济困、扶老、救孤等慈善组织,积极发展促进科教文卫体事业、生态环境保护、社区服务、应急救援等专业型慈善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可通过适当方式,为初创期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
(二)加强行业组织建设。发展慈善行业组织,推动慈善行业协同发展,实现慈善资源高效配置。支持市慈善总会转型成为区域枢纽型、服务型、行业型慈善组织,充分发挥其在参与政策制定、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业合作、促进行业自律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三)搭建慈善服务平台。推进慈善组织向基层延伸,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慈善组织网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举办慈善超市或建设慈善广场(公园)、慈善社区(乡村)、慈善学校等,形成各具特色、内涵丰富、人人可参与的便利慈善服务平台。市直各单位要依托工会、志愿者服务站等,建立慈善捐助站点,不断拓展慈善服务领域。
三、拓宽慈善参与渠道
(四)广泛开展慈善帮扶活动。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以各类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广泛开展扶老助残、恤病救孤、助学助医等慈善活动。机关事业单位要动员干部职工参与“慈善一日捐”“99公益日”“乡村振兴河南专场”等慈善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各类企业将慈善精神融入企业文化,把参与慈善活动、捐助慈善事业、支持志愿服务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倡导在单位内部、城乡社区开展互助互济活动。
(五)加快发展数字慈善。稳步发展“互联网+慈善”,推进“指尖公益”“链上公益”。支持慈善组织依法依规依托网络募捐平台开展专项募捐活动、开设慈善网店,增强网络募捐能力。支持开发网络公益项目和公益产品。
(六)构建慈善志愿服务体系。支持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社会团体与慈善组织合作开展专业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激励等机制,促进志愿服务常态化、规范化、便捷化。加大慈善志愿服务社会宣传力度,增强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度和认同度。
(七)推动慈善与社会工作融合发展。发挥慈善工作的社会化优势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化优势,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积极为慈善组织提供人才和专业支持,慈善组织要积极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资金和其他资源。支持慈善组织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合作实施公益慈善项目,强化对特殊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
(八)拓展慈善募捐方式。慈善组织要积极探索产权、股权、专利、技术、有价证券等新型捐赠方式,规范开展消费捐、义拍、义卖、义赛、义演等募捐活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直接服务于特殊困难群体的公益性医疗、教育、养老、残障康复、文化体育等机构和设施。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支持社会各界设立慈善信托。
(九)积极发展应急慈善。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鼓励慈善组织、志愿者等在当地政府的协调引导下依法开展或参与慈善活动。慈善组织、慈善行业组织要积极建立完善应急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协商合作,提高慈善组织运行和慈善资源使用效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为捐赠款物接收、装卸、存放、分配、运送、信息公示和统计等提供支持。
四、增强慈善惠民实效
(十)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建立健全民政部门与慈善组织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机制,促进公益慈善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慈善帮扶成效,逐步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协调配合、资源统筹、优势互补、融合高效的新格局,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十一)创新慈善帮扶方式。聚焦“小切口”,服务“大民生”,充分发挥慈善在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针对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在加大资金和物资帮扶力度的同时,提供访视照料、心理慰藉、康复训练、能力提升等服务。引导慈善组织积极参与重大活动或重要节假日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
(十二)积极发展村社慈善。各级政府要围绕群众要求迫切的基础设施建设、村社文化、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实施“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工程,推动村(社区)设立互助基金,力争到2028年年底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五、加强慈善监督管理
(十三)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民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慈善组织年检年报制度、抽查审计制度和评估制度,围绕慈善组织募捐活动、财产管理和使用、信息公开等内容,建立健全并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制度、重大慈善项目专项检查制度、慈善组织及其负责人信用记录制度。公安机关要配合民政部门查处非法募捐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假借慈善名义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
(十四)加强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自我约束机制,完善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和决策机构议事规则,加强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积极发挥慈善领域行业自律功能,规范慈善组织资金募集、财产使用、信息公开和保值增值投资等行为。
(十五)加强社会监督。畅通公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社会各界对慈善组织、慈善活动的监督力度。支持新闻媒体对慈善组织及其活动进行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
六、完善保障措施
(十六)强化财政支持。各级政府要将慈善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和彩票公益金对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度,采取孵化培育、人员培训、公益创投、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慈善组织提供资金支持和能力建设服务。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每年要根据慈善项目申报情况和当年彩票公益金预算规模,从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预算用于支持慈善工作开展,彩票公益金对慈善事业的投入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应增加。
(十七)加强部门协同。民政部门要积极履行主管部门职责,积极引导支持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财政、税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为办理税收减免手续提供便捷通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监督、指导慈善组织落实劳动合同、薪酬、人事和社会保险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支持和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慈善;倡导金融机构根据慈善事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商业保险公司通过免费为困难群体和志愿者提供保险等方式参与慈善事业;鼓励新闻媒体为慈善组织的宣传、信息公开提供支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共同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十八)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将发展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定期听取慈善事业发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将慈善事业发展与社会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有机结合,加强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社保制度的衔接,指导和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健全慈善宣传表彰激励机制,支持将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记录等信息纳入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积极推荐慈善先进典型参评“中华慈善奖”“河南慈善奖”。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
附件:工作职责分工.pdf【下载】
安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7日
(本文源自:安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anyang.gov.cn/2025/04-30/247363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