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网民:如何调解、和解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
官方回复:《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各级机关、单位在处理申诉求决类事项过程中,可以在不违反政策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裁量权范围内,经争议双方当事人同意进行调解;可以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和解。经调解、和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或者和解协议书。
回复部门:西安市信访局
回复时间:2025-02-25
(本文源自:河南省信访局网站https://xaxfj.xa.gov.cn/hdjl/zcwd/1894329700514877441.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