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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5/3/17 11:07:56

[转]宜昌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宜昌市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年2月20日)

  各县市区民政局,宜昌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现将《宜昌市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宜昌市民政局

  2025年2月20日

宜昌市2025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25〕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为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宜昌市户籍(包括非本地户籍的常住人口)老年人,且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脱贫人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经济困难人群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独居、残疾老年人家庭。

  (二)纳入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中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独居、残疾老年人家庭。

  (三)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及长期居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高龄、失能、留守、空巢、独居、残疾老年人家庭。

  将第一、二类对象和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优先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酌情扩大城乡空巢、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家庭范围。已进行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居家和社区提升行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往年适老化改造的老年人家庭不再重复纳入改造范围。同时,积极引导有条件和有需求的社会老年人家庭,自主付费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

  二、补贴条件

  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原则上平均每户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单户改造标准应不低于2000元),所需资金统筹从省级养老服务体系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级福彩公益金、慈善捐助资金等资金中解决,确保改造有序实施。

  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的实施对象,应对拟申请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拟申请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近期未列入政府征收、拆迁计划范围。

  三、改造内容

  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对象家庭在补贴范围内根据“一户一策”原则选择改造项目,改造项目含24个基础类和18个可选类(附件1),对于基础项目无法落地或不符合改造对象要求的,经征求改造对象本人意见后在可选项目中进行调整,一并纳入政府补贴范围。

  四、申报流程

  (一)确定改造对象

  1.申请。方式一: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居住地村(社区)填写《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附件2),由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负责汇总;方式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可运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线上申请,并进行初步审核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进行审批。

  2.评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将改造申请初审后上报至县级民政部门,县级民政部门委托专业机构科学评估改造对象家庭改造需求并填写《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附件3),依据评估结果确定改造实施方案,明确改造对象、具体改造项目、改造标准等内容。

  3.公示。县级民政部门将年度改造实施方案反馈所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由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同步采取适当形式对本辖区的改造对象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二)确定施工方

  采取适当采购方式确定施工方,适老化改造总金额未达到当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可依法依规通过询价、竞争性磋商等政府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三)组织改造施工

  1.入户调查。由专业人员逐户入户调查,拟定初步改造内容,估算所需费用。

  2.签订协议。根据测评改造内容和估算造价,县(市、区)民政部门与施工方签订改造协议。

  3.协助施工。县(市、区)民政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对改造工程进行过程指导,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做好协助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偏离改造方案。

  4.验收拨款。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填写《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附件4),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合格后,县(市、区)民政部门按程序统一支付。

  5.数据上报。验收合格后,逐户归档改造报批和施工验收资料,汇总填报《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花名册》(附件5)。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月底前)

  市民政局制定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公告进行宣传。各县(市、区)民政局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安排部署本地适老化改造工作。

  (二)组织实施(3月—8月)

  对象确定后,由专业人员逐户入户调查,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会商老年人家庭后拟定改造方案,进一步确定改造对象、改造项目、改造标准,逐步完成施工、验收单位的政府采购和改造对象家庭施工方案制定工作,于3月29日前全面启动改造施工,8月29日前,完成全部适老化改造施工工作。

  (三)竣工验收(9月底前)

  9月30日前,完成全部验收工作,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将资金拨付至施工单位。

  六、工作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争取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地方发展规划、政府民生实事等范围,严格按照实施步骤展开居家适老化改造,强化对改造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环节公正透明,确保改造合理高质。各地民政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作为重要民生实事项目,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对改造政策和内容进行宣传引导。

  附件:1-4【查看

  1.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

  2.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

  3.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4.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单

  5.县(市、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花名册

(本文源自:宜昌市网站h人民政府http://www.yichang.gov.cn/zfxxgk/show.html?aid=1&id=224335&depid=854&t=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