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等文件规定,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社会工作实务(高级)”1个科目,主要考察应试者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方法、技巧及相关法规政策开展服务、管理、督导和研究的综合能力。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